今天下午請個假,一位朋友想了解法院開庭經過,她希望我能帶他參觀,於是來到我過去的上班地─板橋法院,順道看看同事,一位多年不見的老長官和我說他今年5月退休。退休後想來公所看我,令我感到驚訝及開心!除祝福他外, 也打算在他退休前準備一份禮物,感謝一年多來在法院的提攜照顧。


首先我們參觀民事庭,民事庭通常受理一般民事案件,庭上正在審理(貸款給付),最前座為審判長,左右法官一名,下方各一名書記官及通譯,通譯工作負責遞交文件,書記官則是記錄庭上內容。一名檢察官訊問被告,左列被告,有辯護律師陪同,右列為原告或原告代理人。在場家屬及一般民眾可後座旁聽,唯獨不得互相談話。開庭仍進行中,被告卻遲遲未到,審判長要求原告通知被告出庭,原告向審判長提出拘提到案,審判長答述謹可以罰款方式要求被告出席,擇期再審。


接著我們轉到刑事庭旁聽,刑事庭有言詞答辯議程,也就是雙方可以進行攻防答辯,不同的是在庭上多一位法警在旁維持秩序。我看到一名婦人為了租金1000元未還,便提告對方,言語怒罵對方構成(毀謗),雙方互告進入2審階段,審判長要求被告承述發生經過,說明警備筆錄及偵察庭偵察結論,被告認為一切是對方捏造謊言,情緒激動,並質疑庭上法官有做假錄音之違證。審判長動怒,這是對庭上的指控,審判長與被告言詞交鋒,此時辯護律師勸說被告也難以招架,此案審理時間迥長,我和朋友決定轉往下一個刑庭旁聽。


另一件刑事庭偵辦的是(交通事件),一名年約40歲中年男子因為酒駕開車撞傷路人、婦人、小孩一連3人,肇事後逃逸不管,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。事後調解不成,來到法院進行審理。檢察官罕見怒斥被告:難道撞傷人不用負擔責任,這是公訴罪,我可以讓你進牢,最輕也要處6個月,審判長認為雙方還是進行調解,最後裁示被告以40萬合解,分期攤還。庭後我以旁聽者身份親近那位被害者及家屬,她說:對方酒駕惡意撞人不止,倒車以後再碾一次。我媽媽因此倒地不起,事後還不肯出面,恐嚇威脅我們。聽了真是感嘆,如果沒有法律制裁他們還真是沒有天理。今天是我和朋友的,一趟難忘寶貴經驗。


看審判長、 法官 、 檢察官在庭上的威嚴,讓我感到十分欽佩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阿杰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來自星砂的旅人♥ 的頭像
    來自星砂的旅人♥

    o○阿杰╭♥ の生活畫本

    來自星砂的旅人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